山西省检察院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8月23日,山西省检察院举办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邀请12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副检察长王文娅,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剑英等出席活动。省政协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山西省民营企业资产置换协会会长马累平应邀参加活动。
开放日当天,与会代表们实地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山西检察史馆和省院案件管理综合业务大厅。随后举行了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介绍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与会代表李剑英、黄卫东、梁俊明、张子玉、路斗恒、马累平、张天明、刘红星、李世雄、封海龙、王凤斌、丁保杰围绕更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加强工作机制建设等方面畅所欲言,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马累平在发言中表示,十分感谢省检察院给予民营企业发展的关怀和支持,“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很有意义,有助于提高企业家的法律意识,也有利于将民营企业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反映上来,希望以后多搞这样的活动。他说,希望省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职能,发挥好监督作用,监督执法部门慎重处理涉企案件,监督经济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定性准确性,更好地保护民营企业财产安全与经营安全;在查办涉及企业案件且没有确定犯罪的,应客观、慎重开展调查,以免案件还没有定性就成为网络炒作话题。检察开放日这样的活动有利于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我省经济转型发展,建议这一活动能够延伸到市县检察机关,为当地企业护航发展。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在听取各位代表发言后讲话。他说,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既是对检察机关的期望也是对检察工作的要求,省检察院将认真加以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把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杨景海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把“两个毫不动摇”的重要方针贯穿到检察司法办案中,坚决做到“三个平等”,即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确保民营企业家财产安全。
杨景海强调,要进一步抓好涉企案件办理,通过司法办案搞好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打击向企业收取保护费以及强买强卖、强迫交易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搞好企业周边社会综合治理。加强立案监督,坚决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行为。正确把握政策和法律界限,畅通民营企业涉法维权机制,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设立涉企信访案件“直通车”。要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积极构建“亲”“清”关系。强化对司法办案人员的教育管理,切实把司法为民的思想体现在执法办案中。要强化办案流程监督,规范办案程序,严格办案期限,严禁超期办案。着力查纠越权办案、以案谋私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做到公正司法、热情服务。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剑英发言表示,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和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上下联动,在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将架好沟通桥梁,畅通渠道,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检领导还向与会企业家代表赠送了《山西省检察机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刑事司法保护指引手册》、《山西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司法保护报告》、《山西省检察机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汇编》等书籍。
(协会宣传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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